CRS+反避税条款实施:澳洲、新西兰的大批华人账户已被封

2018-9-4 8:25:0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国际资讯

“穷人割肉缴税,富人花式避税”长期为人诟病。然而从今往后,隐匿富人们巨额财富的避税天堂,很可能将不复存在。

本月起,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设立反避税条款,将给予中国税务机关有力的法律依据。简言之,中国打击国际避税大网的正式打开,隐形富豪们将无处遁形。

CRS+反避税条款 海外逃避税的富人们瑟瑟发抖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从本月(2018年9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多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

这种信息交换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为打击海外账户避税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在2014年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正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协议,叫做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简单而言,它就是各国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而在中国,按照此前计划,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都在今年9月同其他CRS参与国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此外还包括新加坡、巴哈马、巴林……,共47个国家和地区。

这意味着,中国税务部门通过这个方式可以轻松了解和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收入信息。

具体而言,对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机构拥有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只要财富所在国家(地区)签署了互换协议,那么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将会被财富所在国的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给该国相关政府部门,该国政府再与中国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

互换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的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给出的信息互换过程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备受关注的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其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也意味着对高净值人群强化征管。

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修改后的个税法,新增了的反避税条款作为第八条:

据《第一财经》报道,普华永道中国私人客户服务中区主管合伙人王蕾表示,随着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的实施,反避税在个税层面的立法变得迫切。

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在海外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进行投资,BVI公司的利润只要不分配到个人股东层面,在现行税法下,个人A无需缴税;而反避税条款下,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以受控关联公司的名义将没有商业实质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润视同个人直接取得而课税。

CRS的不断推进实施与新个税法中反避税条款的加持,热衷在“避税天堂”开账户、偷偷藏钱的有钱人,或涉及洗钱、漏税的,但凡有不合规的行为统统都会有大麻烦。

澳洲、新西兰的大批华人账户已被封

早在一个多月前,外媒便发布重大消息,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居民。

澳洲国有企业Kiwibank的发言人表示,银行在5月底向大约3000名客户发送了信件,并给客户14天的期限来补充他们所需的海外税务状况信息。

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ANZ表示,一周时间冻结了大约200位客户的账户,并将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每周继续冻结账户。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和BNZ也做了相同的反应。

事实上,早在6月初新西兰媒体就放出消息,如果不提供涉外纳税信息,新西兰银行将冻结你的账户。从7月1日起,还没有按照银行规定,补全海外欠款的,统统冻结账户,没有人可以例外。当然,冻结账户中的资金将留在账户中,但客户无法访问。

目前,澳、新两国银行已经冻结了上千个账户,而范围仍将持续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所有在澳洲开户的非澳洲居民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账户余额还有每年出现的重大交易,另外还有银行存款账户、托管账户、保险合同等等信息都会实现中澳两国税务局的共享。

21万亿美元资产“藏”在11大避税天堂

长期以来,很多富人都悄无声息地将自己的巨额资产转移到国外。他们看中的地方便是所谓的“避税天堂”,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卢森堡、瑞士……

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地区)经济,这些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国家(地区)有一些共同点:对前来注册登记设立公司只收极少的年度管理费;对公司股东信息、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给予高度保密;不征税或税负极低;无外汇管制;监管宽松。同时,在这些国家(地区)设立的公司几乎被所有国际大银行承认,可在银行开立账号。

于是,一大波想要隐藏财富、逃税甚至洗钱的“隐形富豪”来到这些避税天堂。

这些富人往往会高薪聘用一些税务行业、私人银行业、会计行业和投资行业的专业能手,来为他们量身定做诸如跨国并购、地下钱庄、影子公司、比特币交易等项目来躲避监管,继而实质上完成资产转移。

事实上,这样的避税现象及监管难题并不单单存在于中国。

根据哥本哈根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美国经济研究平台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的三位经济学家的分析,全球企业一年的利润为11.515万亿美元,其中85%由当地公司创造,其余15%由外国控制公司创造。

然而,在外国公司获得的1.703万亿美元利润中,近40%即总额达到6160亿美元,已转移到其本国以外的其他税收管辖区。

其中92%转至11个国家,这些国家随后获得了臭名昭著的避税天堂称号。美国是转移利润最大的国家,利润转移高达1420亿美元,其次是英国610亿美元,德国550亿美元。这三国也是巴拿马文件中利润转移至避税天堂损失最大的国家。

对于较小的国家来说,转移到国家的利润几乎与该国所有企业利润的总和一样多,这正好说明了为什么成为避税天堂可以吸引他们。与较大的经济体相比,百慕大当地利润为96%,加勒比为95%和马耳他为86%,尽管爱尔兰,瑞士和新加坡等国家仍有超过50%的国内利润转移。

据估计,这些避税天堂的资产规模超过21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不受税务人员管辖。

就个人财富方面来看,据Business Insider去年9月援引世界银行的数据,全球GDP总和约为75.6万亿美元,也就是说,超级富豪们隐匿了约7.5万亿美元的财富。

形势严峻,CRS的出台,也正是为了打击这样的海外账户避税问题。有人可能要说那把资产转移到非CRS成员国就好了。据了解,暂时没有签署的不代表以后不会签署,现在已经有了信息互换标准,只要签署协议,信息就可以随时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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